|
法務部:扁不能受訪評論選情
〔記者楊國文、余瑞仁、李欣芳、楊金城/綜合報導〕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昨指出,前總統陳水扁奔喪時,言行應不可超出奔喪以外的非必要行為,如不能接受公開採訪、發表演說、評論選情、要求回台南老家或探視扁媽等事,如果違規,將會影響累進處遇分數,會影響假釋時間。但如果扁只是簡短回應媒體對奔喪的看法或心情,因為屬於人之常情,不會加以限制。 法務部長曾勇夫昨指出,陳前總統的身分和權利與一般受刑人一樣,依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只要備妥死亡證明等相關資料,依規定申請返家奔喪都會批准,他會尊重主管機關台北監獄的決定。陳守煌也指出,扁的奔喪案,最高原則是讓扁「順利奔喪、平安返監」,在安全戒護無虞原則下,若扁有意於本月十日岳母吳王霞告別式奔喪,應該沒有問題。 北監︰只能上戒具停留半小時 台北監獄表示,將會協助陳水扁申請奔喪,但依規定屆時最多允許他在上戒具情況下停留半小時,且不得接受採訪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回監,而奔喪前准許他每天與家人通話三至五分鐘,討論相關細節。 蔡煌瑯︰應無戒具 尊嚴地奔喪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表示,法務部基於人權和人道的考量,陳水扁應該沒有戒具、有尊嚴地回家奔喪。 前扁辦秘書︰盼10日公祭出席 前扁辦秘書、台北市議員江志銘昨天前往台北監獄探望阿扁。江轉述說,陳水扁已經由電視報導獲悉岳母過世的消息,並感到相當難過,轉達要妻子吳淑珍多保重。江志銘昨也特地南下拿申請扁返家奔喪的資料,包括珍媽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訃聞、二位保證人等,最快在今天提出申請,期盼在十日公祭時出席奔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