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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認罪協議 劉姍姍 最快下週遞解回台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二十七日堪薩斯市報導〕美國密蘇里州西區聯邦法院法官凱斯今天上午宣佈接受台北前駐美堪薩斯市辦事處長劉姍姍與檢方達成的認罪協議,最快在下週遞解回台灣。涉及外勞契約詐欺罪的劉姍姍不但賠償兩名受害菲傭八○○四四.六二美元,還同意為她在拘留所的花費支付四千七百美元給美國政府,另外劉姍姍被遞解回台灣的旅費,包括陪同的國土安全部人員往返西岸機場的費用也全部由劉姍姍支付。 劉姍姍這種全程買單的作法,連美國記者都覺得很不尋常。劉姍姍的辯護律匠沃肯在宣判庭後對記者表示,許多被遣返的罪犯本身是社會底層人物,但劉姍姍是台北駐美外交官,有相當的經濟能力,所以法官認為她應負擔所有的成本是合理的,劉姍姍也同意。他至今仍認為,劉姍姍案放棄對外交豁免權的堅持是對的,因打這官司不但冗長,也不會有好結果。 沃肯預期劉姍姍下週初就會被遞解出境,未來美國政府應不會再發給她簽證入境美國。他並表示,希望台灣政府了解劉已在美受到應得的懲罰,回台後不要再懲處她。劉姍姍被判刑後將從拘留所移送到到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暨海關執行局,由該局執行劉姍姍的遞解工作。 劉穿囚服道歉 劉姍姍今天穿著橘色囚服,戴著手銬和腳鐐出現在法庭。她聲音有些顫抖地在庭上宣讀了一篇聲明,表示她對所傷害的人,所犯的錯和罪深感悔意。她在關在招留所的期間有所反省,知道自己不應在錯誤的承諾下把人帶進美國工作,她誠摯地道歉,她的良心會譴責她一輩子,她永遠不會再犯同樣的錯。希望法院接受她的認罪協議,讓也有機會贖罪。 檢察官今天也表示,兩名受害菲傭已收到劉姍姍的賠款,並且表示接受認罪協議的內容,第一名菲傭已回到菲國,第二名仍在密蘇里州的菲傭則寫了一分書面證詞,表示劉姍姍對她的虐待至今仍令她餘悸猶存。法官凱斯表示,在考量人權、受害者權益、劉姍姍個人犯罪背景後等相關因素後,他同意接受劉姍姍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和檢方達成的認罪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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