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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話拚文創 不要鬧笑話
記者黃博郎/特稿 台南縣市合併後徵選市徽,做為長久的圖騰,是何等大事!新的市府團隊還誓言要讓大台南成為「文創之都」,如果自己的市徽都與知名香港「飛龍」形象圖案「雷同」,引來抄襲的質疑,要如何讓人相信市府推動文化創意的決心? 代表香港形象的「飛龍」圖案舉世聞名,連維基百科都有專文介紹,詳述該圖案是「香港品牌標誌」,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用以推動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城市品牌,由香港政府新聞處負責統籌及管理,更趁二○○一年「全球財富論壇」在香港舉行時向全世界公布。此品牌形象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飛龍標誌,象徵香港是東西文化薈萃之地,已用在各類國際場合宣傳。 而四處旅行的人,不管到哪裡,也常看到這個圖案。市府主管人員和初審委員應該不可能沒有看過此圖。雖說設計專業人才常會在沒有看過類似作品時,自己發想出類似的創意,設計出雷同的作品,但香港「飛龍」畢竟太有名,見多識廣的審查委員們應看過,看到如此雷同的作品,為免日後遭受質疑,仍應考慮排除,以免陷設計者於不義。 否則台南市民日後若發現自己選出的市徽竟與香港「飛龍」雷同,恐怕不只擔心國內外的質疑,也無法釋懷當初投的那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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