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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1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參選再添變數 侵占捐助款 蔡正元被判有罪

〔記者張文川、彭顯鈞、王寓中/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被提名人蔡正元被控侵占中影公司三百一十萬元捐助款,士林地方法院昨宣判蔡正元有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讓蔡正元的參選再度面臨變數。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蘇俊賓對此表示,已將相關案件移請考紀會處理,一切依黨內相關規範來辦理。

處一年徒刑 蔡不服決上訴

蔡正元則透過立委辦公室發表聲明表示,他在士林地院昨天做出判決後,當庭就表示不服將提上訴,蔡並強調,參選連任立委,已非他個人的生涯規劃而已,在正義公理之前,絕不妥協。

中影自訴指出,蔡正元九十五年成立「青年領航基金會籌備處」,期間蔡正元坐上中影董事長位子,九十六年六月,中影董事會決議成立基金會推動兩岸交流,捐助三百一十萬元匯入青年領航基金會籌備處,再以中影公司、遠雄基金會、蔡正元等六人為捐助人,向青輔會申請成立青年領航基金會。

判決指出,由於青輔會審查時因程序上要求補正,基金會遲遲未通過立案,直到九十六年十月底,蔡正元辭去中影董事長職務時,仍未通過。

判決指出,蔡正元明知已經無權動用這三百一十萬元,仍指使兩位助理將青年領航基金會從青輔會撤案;再由蔡正元單獨當捐助人,仍以「青年領航基金會」為名,向青輔會申請設立基金會,獲核准後,再將舊基金會籌備處的三百一十萬,以捐款名義匯入新基金會的新帳戶。

合議庭認為,蔡正元用自己出資的基金會,代替中影公司等六人出資欲成立的同名基金會,再將中影捐出的錢轉為其基金會收受的捐款,侵占中影資產事證明確,判決有罪。

侵占罪最高只可上訴至高等法院。此案是由中影現任董事長郭台強以中影名義自訴提告,士院一審駁回所訴,中影提出抗告,高院發回更審,士院昨做出更一審判決。

國民黨移請考紀會處理

依國民黨黨章廉能條款規定,涉及「重大侵占」罪一審判決有罪者,將喪失提名參選公職資格,蔡正元一審遭判刑的侵占案是否符合黨章「重大侵占」認定標準,還要由考紀會做出最後確認,但涉入中影官司案不斷的蔡正元,未來參選之路勢將面臨更多的挑戰及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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