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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1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嚴禁報復? 蔣介石的二二八責任不容粉飾

◎ 陳儀深

台北市的二二八紀念館經過長時間的閉館整修之後,將在今年二月二十八日重新開館,這幾天卻被市議員踢爆展示內容不當,明顯為蔣介石卸責。其中除了「恢復秩序」、「寬大處理」作為標題之不當,最嚴重的恐怕是把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三日蔣介石給陳儀的那張電文做大,只說「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讓人誤以為蔣介石在二二八事件中的主要立場真的是寬大處理、嚴禁報復。

事實上,二○○六年筆者參與撰寫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發表、指出蔣介石應為事件負最大責任時,蔣孝嚴去法院控告我們涉嫌對蔣介石「加重誹謗」,他所根據的就是這一份「嚴禁報復」的檔案。所幸,不久以後台北地院檢察署寄來不起訴處分書,司法人員不一定同意、但應看得懂我們的研究結論。

筆者廣泛閱讀相關史料,認為「嚴禁報復」的電報是與其他證據矛盾的「孤證」,吾人不宜學習某位院士那樣把突兀的、不合意的史料就說是偽造,茲試從當時的事件脈絡予以理解。首先,應知陳儀呈蔣的請兵函寫於三月六日,蔣介石派兵的電報則至遲在三月五日即已發出,同一天國防部參謀總長陳誠也向蔣報告「已令21師劉師長率師部及146旅之一個團即開基隆,歸陳兼總司令指揮」的種種狀況。

其次,國共內戰方殷的時刻派軍隊來台是很嚴重的事。三月六日黃朝琴呈蔣的電報是建議「速決治台方針,簡派大員來台處理,以免事件擴大。」三月十日蔣介石公開承認已經派兵並說「今後處理首須維持秩序」,三月十一日《新聞報》社論仍強調「中央要派文人去,不要派軍人去」,「軍事解決極可能增加台事的糾紛」,「如果各方面去造成這個(軍事解決)形式,台局真要造成未來幾十年一個國內大問題」。同一天《文匯報》社論也是同樣看法。可是,大軍已經出發,怎麼辦呢?

再看,三月十三日閩台監察使楊亮功從台灣現場致電于右任院長,謂「地方政府濫事拘捕,人心惶惶。擬請轉陳中央嚴令地方政府不得採取報復行動,並須注意…處理人犯須依法律程序。」可以推知當時濫肆逮捕之嚴重,當時于院長隨即復電云:「所見即是,已面陳主席矣。」於是,蔣介石在這一天發出「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的電文給陳儀,就不難理解了。

然而此份電文不過是官樣文章,三月中旬以後藉著「綏靖清鄉」「施行報復」才要開始,當時民間團體和國防最高委員會都主張「撤職查辦」陳儀,只有蔣介石獨排眾議袒護他,高雄屠夫彭孟緝也被蔣擢升為全省警備司令,臺省軍政首長並無任何一人因二二八事件而被「論罪」。可見,今日二二八紀念館若展出此份「嚴禁報復」的電報而不說明以上的脈絡,而美其名曰「不同角度敘述、未做任何評論」,是故作糊塗、其心可誅。(作者為前任台教會會長、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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