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路地下街案 許添財二審無罪
 | | 獲知二審維持無罪判決,立委許添財與支持者興奮之情溢於言表。 (記者黃文鍠攝) |
〔記者黃博郎、黃文鍠、孟慶慈/台南報導〕前台南市長許添財被控在海安路地下街工程圖利廠商,台南高分院昨天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許添財表示本應無罪,在審理過程看到法官公正用心,要將過程出書,希望讓有同樣境遇者避免重蹈覆轍。 法界認為,由於該案並未明顯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判例,且未見新的事證,檢方將無理由再提上訴,台南高分院「此舉幾乎等同判決確定」。 海安路地下街分為統包工程及追加工程,總經費超過四億元,台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該案涉弊,檢方追查後認為許添財等人圖利廠商二億元,依工程舞弊罪、圖利罪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十人,包括對許添財求刑十二年。 台南地方法院一審時,以工程有限期完工的時效急迫性,採限制性發包並未違法,且恢復商機及人民權益是市長的政治責任,於法無誤,判被起訴的十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昨天做出判決,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對於許添財等被告無罪,國民黨籍市議員謝龍介則認為檢方應堅持上訴,強調法官面對這種利用公共政策圖利自己或廠商的案件應當從嚴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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