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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新生高案無違失 綠斥恐龍監察院
〔記者陳慧萍、陳璟民、黃忠榮/台北報導〕去年五都選前引爆的台北市新生高架橋工程弊案,造成北市府多名官員被收押,北檢並在今年初起訴北市府新工處前處長黃錫薰等官員,但監察院昨天通過的調查報告卻認定,北市府編列新生高工程預算並未逾越行政裁量權,行政程序合法,承辦人員沒有行政疏失。 民代痛批官官相護 北市民進黨議員昨聞訊後直斥「真是恐龍監察院!」指監院的見解跟社會脫節,對市府官官相護。 民進黨市黨部主委、市議員莊瑞雄詫異表示,全案涉及刑事犯罪,司法調查過程中還有官員被羈押或下台,市長郝龍斌曾對案情表達痛心,如今監察院的見解不但跟社會脫節,似在暗示司法機關,選舉已結束,不要再算帳了,好像也在告訴市民,浪費掉的公帑不用咎責了。 市議員簡余晏也質疑,鉅額採購案,沒有機關首長決策及簽核,偌大工程案件預算調整,只由科長自己上簽、自己覆核,預算支付的部分,提早撥總工程款卅%、高達數億元給業者,難道都沒有疏失?此外,對水管一公尺報價二百多元,隔音牆、指示牌及多種草花報價都遠高於市場行情,監院都視而不見,根本是官官相護。 郝感謝還同仁公道 市長郝龍斌則表示,感謝監院還給市府同仁公道與清白。他對前市府秘書長楊錫安的信任,始終沒變,雖然檢方起訴書中要求市府作出行政懲處,但監院調查報告已說明一切,也洗刷同仁不白之冤,盼法官日後能參酌監院報告,還給負責的公務員清白。 對於監院調查結果和外界預期不同,監委葉耀鵬說,他不在乎社會怎麼看,查案純屬就事論事,「公務員也有人權」,若沒有錯,一定要給公道;他並強調,監察院僅調查是否有行政疏失,不涉及刑事責任,且尊重司法獨立,不宜評論。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弊案,檢方認定工程款浮編,未依市場行情訪價,導致市府損失公帑三億三七一一萬元,在今年一月底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黃錫薰等官商四人。 監委強調就事論事 但調查新生高案的監委葉耀鵬、洪德旋表示,新生高屬於危橋,議會一再要求儘速動工改善,卻因適逢鋼筋水泥價格飆漲,市府不願提高底價而多次流標。市府經評估後,將預算由十.六八億元增為十三.一億元,卻仍低於第六次流標最低報價十三.九億元,可能再度流標,只好直接以十三.九億元當作第七次招標預算。 葉耀鵬說,新工處為了湊足十三.九億元,才將各細部都調高五.七六%,「這種做法沒有問題」,因為新工處該採購案採「總價決標」,細部單項高低不會影響決標價格、增加公帑支出,且工程界實務上也採用這種「截長補短」的做法。 葉耀鵬強調,議會通過的新生高預算為十六.二億元,新工處在法定預算內編列歷次預算及底價,屬於行政裁量範疇,程序也合於規定。 他並說,比較同期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社子大橋第一期等公共工程因原物料高漲追加預算,增幅均逾八成,新工處僅增加三十.一四%預算,根本是太保守、墨守成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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