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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案 蘇收10萬 檢認定是政治獻金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特偵組前年偵辦中藥商賄賂案,起訴八名藍綠立委,同案的蘇貞昌雖被查出收取中藥商公會十萬元,但檢方認定,這筆款項是政治獻金,因為後來蘇貞昌當選台北縣長,並未參與藥事法連署、修法或審查過程,查無對價關係,沒有收賄不法,加上蘇貞昌當時也向監察院據實申報,因此將全案簽結。 檢方查無對價關係 前年已簽結 除蘇貞昌外,當時簽結的還包括徐中雄、廖學廣、周荃、林志嘉、蘇煥智、蔡明憲、劉盛良、韓國瑜、李顯榮、蕭裕珍、彭紹瑾、李應元、翁金珠、鄭寶清、陳癸淼、尤宏、賴來焜、余玲雅、陳宏昌、謝欽宗、吳克清、朱惠良等藍綠陣營的現任及前任立委,和曾任國民黨副秘書長、馬蕭輔選大將的前衛生署長詹啟賢共二十四人。 另有徐中雄等23人 簽結不起訴 這些人雖然分別收到中藥商公會五萬到三十萬元不等款項,不過,特偵組查出,有些人不知道中藥商公會送錢、或查無推動調劑權修法事實等證據,所以認定款項應屬選舉捐款,顯然無犯罪嫌疑或證據不足,因此簽結。 當年北縣長四選將 都獲贈10萬 檢方在相關帳冊中發現,中藥商公會發送給立委及官員的款項,民國八十六年間曾捐給蘇貞昌、林志嘉、周荃及廖學廣四人各十萬元,特偵組認定是公會給當時四名台北縣長參選人的選舉贊助款。 檢方還發現,中藥商公會在八十七年八月間付給李應元五萬元,檢方比對藥事法在八十七年五月底即完成立法,因此,認定這筆款項純屬選舉捐款。 此外,檢方也查出,中藥商公會在八十六年十一月間支付時任衛生署長的詹啟賢三十萬元奠儀,當時詹啟賢適逢母喪,但詹啟賢始終反對修法,也查無對價關係。 許舒博批二審法官用錯法條 〔記者鄭旭凱、楊國文、顏若瑾/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許舒博因中藥商行賄立委案二審被判重刑,許舒博昨天表示,二審判決引用立法院通過的藥事法一百零三條,內容完全錯誤,造成誤判,根本是司法烏龍,判案法官連引用的法條都沒有查清楚,司法人員的素質有待加強。高等法院合議庭則說,判決理由和事證已在判決書中詳細說明,並無許舒博所說情事,一切可受公評。 高院合議庭:可受公評 許舒博表示,判決書中述明的犯罪事實根本亂寫一通,其中指邱垂貞等八位立委,協助推動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修正案,通過三讀完成立法程序,使得中藥商得於修習一定課程學分後即取得調劑權。 許舒博說,這根本是烏龍,因為立法院通過的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修正案,內容規定至少需四項條件才能取得中醫師處方藥品調劑權,包括駐店管理中藥商期滿三年以上的負責人、必須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領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證明文件、再經過國家考試及格者。他指出,二審法官竟然連法案內容都引用錯誤,並據此推論八名立委收賄有對價關係,相當不可思議。 同被判重刑的前親民黨立委馮定國昨則在立院喊冤,他承認收中醫藥公會理事長徐慶松二十萬元,但這是作為創辦「華佗中醫大學」的活動費用,與修法完全無對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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