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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到中國告 有負面作用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國內多位有涉外訴訟經驗的律師,認為我方不適合到中國廣州控告世跆盟秘書長梁振錫誹謗等罪,理由是這樣反而會引發國際奧會反彈,認為我方不循正常申訴管道,想以法律干預國際體育事務。 專研國際運動法律的林振煌律師指出,循運動界申訴機制去解決楊淑君事件較佳,因為提起刑事告訴,不能讓當初裁判楊淑君失格的人受到處分,本案重點應要提出具體事證,讓這些裁判及相關人士被處分,這些人在運動界的評價及生計將受到影響,以後裁判才不敢亂判。 具有台灣和中國律師資格的葉大慧律師認為,去中國廣州告世跆盟幹部,從法律角度來看,也是一種方向,雖然案子可以這樣告,因為誹謗行為地就在那裡,但對於國際運動賽事爭議,法院實質審理機會很小,因此實際作用不大,廣州法院也不可能對梁振錫限制出境,最好還是經由正常申訴等途徑。 對於我方反韓意識高漲,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黃瑞明認為,民族主義動用得太厲害,亞跆盟、世跆盟這些人將來一定會報復,因為國際間跆拳道的權力就在他們手上,如我方真要到中國廣州提告,也別忘記一併提起申訴和仲裁,才能給他們較大壓力。 黃瑞明提醒,本案重點是我方有無違規,還是根本是對方惡意栽贓,媒體連日來對本案報導有所不同,到底真相如何,一定要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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