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薰行賄不罰 偽證罪上訴三審
 | | 附設在台中監獄內的培德醫院,在衛生署對醫院等級分類屬於區域級醫院,僅次於教學醫院。(記者楊政郡攝) |
〔記者楊國文、方志賢/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夫婦,被控收受前一○一大樓董事長陳敏薰一千萬元,昨遭判決有罪定讞。至於陳敏薰,特偵組認為,職務上收賄罪的行賄行為,不處罰行賄者,日前已將陳敏薰部分簽結,但陳女另因偽證罪被起訴、高院判她八月徒刑,已上訴三審。 針對昨天的判決,目前擔任高雄義大世界皇冠酒店董事長的陳敏薰透過義大世界發言人江惠頌發表兩點聲明:「我本人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另關於這樣判決涉及我個人部分,因為我的案件還在最高法院審理中,我不宜也不便表示任何意見。」 根據檢方調查,陳敏薰九十三年間,將一千萬台支交給吳淑珍,盼扁、珍利用職權向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施壓,讓她連任開發金董事長,但事與願違,陳後來接任台北一○一大樓董事長。 扁、珍因此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的「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起訴和判決,結果涉嫌行賄的陳女,反而沒事。 不過這案件又槓上開花,陳敏薰接受檢方偵訊時堅稱,給珍的一千萬是政治獻金,和爭取董座職務無對價關係,被依偽證罪起訴,一審時被重判一年半徒刑。上訴高院後,改判八個月徒刑。目前已上訴到最高法院。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陳水扁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昨因偽證罪被判兩個月確定,且依法必須入獄服刑,林德訓昨未接手機,林的辯護律師李勝琛昨表示,林的確心情不佳,雖然判決只有兩個月,但必須入獄服刑,對林內心當然還是有衝擊,可是判決已定,林也只能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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