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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酒董座韋伯韜請辭獲准
〔記者鄭琪芳、王孟倫、范正祥/台北報導〕因擔任公職期間違反規定同時擔任民營公司負責人,財政部派任的台灣菸酒公司董事長韋伯韜,前天遭監察院彈劾;為了迅速止血,財政部昨天下午緊急宣布,韋伯韜「請辭獲准」,所遺職缺由財政部常務次長曾銘宗暫行代理,但韋伯韜遭彈劾案,仍會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 台酒公司主管轉述,韋伯韜並沒有表達不滿或委屈,他認為,自己已經完成在台酒公司的階段性任務,加上在國營企業很綁手綁腳,因此早就萌生辭意,未來將到一家民營壽險公司任董事長。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且持股不得超過十%;韋伯韜於二○○三年成立「一偉投資公司」,二○○七年元月接任苗栗縣財政處長、二○○八年七月轉任台酒董座,但擔任上述職務期間,韋伯韜並未辭去一偉公司董座,也未辦理股權轉讓變更。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說明,韋伯韜昨天向財政部提出書面報告,強調他擔任公職後就請辭民間公司董座,只是接任的人沒有辦理清楚,他也沒有注意到,疏於辦理變更登記,目前那家公司已經沒有營業、營業額是零。 媒體追問,韋伯韜違法投資民間公司長達兩年多,難道財政部都沒有發現?張盛和說明,監察院是透過財產申報查到的,如果沒有財產申報制度,大家都不會知道,財政部也是監察院調查後才知道,尊重監察院決定。 張盛和也表示,公務員本身就應該了解「公務員服務法」,不能兼營商業,所以也不必等別人來查,等別人來查後果就是這樣,韋伯韜「深感自責歉疚」,所以請辭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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