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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30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改名案涉洩個資? 議員砲轟民政局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是洩漏人民個人資料的大戶?市議員陳孋輝踢爆,戶政機關受理「同一縣市居住6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民眾」改名案,把申請人同姓名的第三者個資列印給申請人當副卷,涉嫌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2008年迄今,光是台北市就多達2萬3449人隱私權受損。

民政局說,國人可依姓名條例第7條的6款規定申請改名,循第6款「姓名不雅或特殊原因」改名者,以2次為限,未成年人的第2次改名應於成年後辦理;用完2次改名機會仍想改名者,通常援引第3款「同一縣市居住6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規定,自行設法找出同姓名者居住地址等資料給戶政所辦理。

陳孋輝建議,市府民政局應建議內政部停止2002年姓名條例函示作法,以免防範暴露第三者個資,或被誤用濫用,其次,市府可善用戶役政連線系統幫申請人協查,不再按舊方法處理外洩個資;市府民政局長黃呂錦茹允諾立即改正。

有戶政所官員說,實務上,都是申請人口頭具體表達哪裡有與其同姓名者,並提供佐證資料,所方才上線協查,查到的資料不會直接給申請人,而是併在所內檔案中,為申請人辦妥改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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