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幾十元 老闆顧客互告
 | | 觀光草莓園業者拿出100元及140元的草莓,直說大小粒差很多。(記者王秀亭攝) |
〔記者王秀亭、黃建華/綜合報導〕為了幾十元,老闆、運將與顧客互告! 台東市婦人王麗旬(54歲)上班途中向草莓園購買一盒100元的草莓,後改拿果粒較大者離開,業者曾俊龍(34歲)到王婦上班的肉品市場要回40元差價,因不滿婦人態度,向警方報案搶劫,並要提起「詐欺」告訴。 王婦表示沒聽到業者說140元,事後有意補差價也不被接受,若要搶劫便不會告知上班地點,反告業者「誣告」,全案已函辦。 無獨有偶,高市則有湯姓運將(56歲)未依蔡姓乘客(47歲)指示路線開車,遭蔡質疑「繞路」,發生爭執。 湯某於是將蔡載往中正三路派出所處理,卻被控涉嫌妨害自由,湯某否認,對於挨告,大呼倒楣,揚言若獲檢方不起訴,將反控對方誣告並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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