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災區重建 魚塭養電》太陽能專區 擇定4示範點
〔記者侯千絹/屏東報導〕縣府推動災區重建出奇招,淤塞的魚塭不養魚,改裝太陽能板「養電」,無法復耕果園不種蓮霧改「種電」,計畫在屏南災區設置浮動式太陽能板發電,讓過去高耗能的養殖產業轉化為高產能的發電產業,使屏縣成為全台的太陽能發電專區。 災區產業重建有2大區塊進展牛步,縣長曹啟鴻昨表示,約有110公頃蓮霧園需要復耕,另有9成無養殖登記證的魚塭原地踏步,縣府最近已有解套方案,就是配合去年剛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在魚塭及果園設置太陽能板,再將電力賣給台電,災民只要提供土地,便可收入4%的售電所得當租金,比養殖或種蓮霧產值高出約2到3倍。 曹啟鴻說,若以1.2分農地出租土地給太陽能業者設置太陽能發電設施,發電量規模一百瓩,農民1年租金收入約7萬元,若農民願意代管理發電設備,每年領到10萬元沒問題,已在災區舉辦2場說明會,並在林邊、佳冬、枋寮擇定4處示範點。 第1個太陽能發電陸地示範區約2周可完工,第1個設在魚塭的浮動式太陽能發電設施預定2個月完工,農漁民反應熱烈,預計在今年底前達到20公頃發電規模。 目前計畫面臨2個瓶頸,1個是現行法令規定一筆土地僅660平方公尺可作太陽能設施,此外,現有供電線路承載量不足,需爭取台電擴大承載量,屆時能讓屏南成為國內的太陽能示範區。 曹啟鴻強調,養殖業是高耗能產業,與環保趨勢不符,若能趁著災區重建,轉型朝能養水養電的綠能產業發展,是讓環境承載負轉正的典範。 種約40年蓮霧的廖勝雄說,他有1甲多地受損,但因復耕每公頃約需200萬元以上,多數果園無法復耕,由於農村人口老化加上復耕成本過高,農民若能不必冒農損風險就能有同值租金收入,意願當然很高,不過,租地一簽就10年,加上商業變數很大,民間公司是否可靠,盼縣府替農民把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