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專區
我要爆料自由徵才
廣告刊登訂報服務
活動刊登登山活動
樂透彩券統一發票
首頁 > 生活新聞
2010-3-11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耶和華見證人堅持三不 紛爭不斷

〔記者楊久瑩、方志賢/綜合報導〕不輸血、不服兵役、不拜偶像,是「耶和華見證人」信仰者引起爭議的主要「三不」,並不斷在各國家與社群間引發討論與衝突。

特赦化解不服兵役衝突

聯合大學社會經濟研究所教授林本炫指出,在國外,「耶和華見證人」信仰者約數百萬人,國內僅數千人。因為堅持不輸血,曾帶動國外「無血醫療」,醫療單位也透過切結方式尊重信仰、避免醫療糾紛;因為堅持不服兵役,國內有了替代役的改革,與扁政府時代二十多位拒服兵役者的特赦;因為連國旗都不能崇拜,國際間引發公立學校師生與校規的衝突。

林本炫說,信仰無關對錯,不過,這個舊約聖經的信仰教派,的確不見容於主流的基督教,並被視為異端。

醫界:自主權高於生命權

至於信仰引發的病患自主權與生命權孰重孰輕的爭論,醫界認為病患自主權高於生命權,但國內醫療法及醫師法強制規定,若遇危急病人,須依其設備、專業能力救治或採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對醫學倫理有深入研究的高雄長庚榮譽副院長陳順勝說,任何的醫療行為都必須取得病患同意,病患的自主權高於一切,未經患者同意的醫療行為,不但違法,民法上還構成「侵權行為」。

患者若未滿七歲或是禁治產人,屬於無行為能力人,須法定代理人同意,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未成年人,本人簽署意願書時,也應得代理人同意。

國外就有不少例子,為救命強迫患者輸血而被告。二○○七年,一名加拿大婦女產下六胞胎,嬰兒體重過輕,一週內走了兩個孩子,剩下的四個孩子情況危急,要活命就得輸血,父母因是「耶和華見證人」教徒,堅決反對輸血。

醫師無法說服父母,申請將監護權轉移到政府,給孩子輸血治療,父母後來才又透過法院討回孩子監護權。

去年六月,加拿大溫哥華一位十四歲少女被迫輸血,少女認為違背她的宗教信仰,告政府違憲,法院裁定她部分勝訴,違憲官司失敗,民法上卻贏回數十萬元的訴訟費。



 
心跳停止30小時/少女命危 父母堅守信仰不輸血
耶和華見證人堅持三不 紛爭不斷

▲TOP

生活新聞
電信三雄決戰 搶食iPhone商機
連號鈔票 擬比照車牌拍賣
下月起超商購物 可用悠遊卡
馬密會5分鐘 楊志良辭意軟了
心跳停止30小時/少女命危 父母堅守信仰不輸血
未滿月男嬰染百日咳
火車噪音擾民 雲縣府祭行政處分
中國製礙子惹禍/電車斷電 32班列車誤點
機師疏失 華航貨機機腹磨損
吳寶春荔枝玫瑰麵包 法國奪冠
板主是公關 台大PTT揪團上酒店
美籍牧師涉射殺虐貓 網友罵撒旦
教長被考倒:學測數學不要太難
六輕五期開發案 進第2階段環評
防詐騙 NCC要求攔截繞境電話
芳苑再爆禽流感 撲殺千隻蛋雞
泰國紅衫軍示威 發布黃色警示
回首頁我要投稿關於我們隱私權政策聲明
自由電子報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 2010 The Liberty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