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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轎者投案 褒忠槍擊案偵破
〔記者林國賢/虎尾報導〕上個月底於褒忠鄉開槍擊傷同村村民的李堃玄,前天帶作案槍枝投案,表示2人先因對鄉代支持不同人選發生爭論,後又因被害人一再指稱他涉另一槍擊案,他一時氣憤加上酒醉才會開槍;偵訊後,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及恐嚇等罪嫌移送,並向雲林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褒忠鄉田洋村上月24日發生一起槍擊案,黃姓被害人與李堃玄在一處喪家守靈時發生爭吵,李嫌回到住處取出一把奧地利制式90手槍朝被害人小腿開槍,又到被害人住處向自小客車開槍,隨後逃離現場。虎尾警分局接獲報案立即組成「0524」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過多日追緝及策動,自知法網難逃的李嫌,前天向警方投案,同時前往雲林調查站接受偵訊。 各擁支持者起口角 李嫌在警訊中供稱,當天他與黃姓被害人及多名同村村民,一起在案發現場喝酒聊天,大夥原來聊到下屆基層選舉,他與黃某彼此支持不同的鄉代候選人,相互指對方的支持對象不合適、不會當選,吵了起來,後來經他人勸說,結束這個話題。 之後,黃某一再逼問他是否向一名丁姓朋友住處開槍,還不斷揶揄他有膽就到他家開槍,他一時氣不過,就回家取槍到現場要嚇一下黃姓被害人,到現場後,多位民眾一再阻擋他開槍,拉扯過程中槍枝擊發,擊中被害人小腿,大夥兒散去後,他又到對方住處開了幾槍,才開車離開,逃亡數日。 雲林地檢署表示,雖然這起槍擊案與選舉關聯性低,但也藉此再度呼籲所有候選人及其支持者,選舉過程務必保持冷靜、理性,除避免無謂人身攻擊招致訴訟外,若有人目無法紀,以任何暴力或金錢介入選舉,將從嚴從速追究,絕不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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