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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4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政院:尊重公審會的決議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行政院公審會駁回台聯所提ECFA公投案後,行政院隨即於昨晚十一點十五分召開記者會,表示尊重公審會的決議。

主導ECFA宣傳的政務委員尹啟銘指出,公審會認定提案不合規定,這是聽取提案人及相關機關、學者專家意見後,所投票議決的結果,政府完全尊重。

尹啟銘強調,國際間目前生效實施的自由貿易協定有二百七十六個,並無直接交付公投決定的案例;政府洽簽ECFA,完全根據憲法與相關法律規定,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及國會監督下,符合民主原則及國際慣例。

尹啟銘表示,為確保ECFA協商結果符合國家經貿發展需要,在協商過程中,行政部門會持續與立法院聯繫溝通,簽署後也會送到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才生效實施;不但充分接受民意監督,也符合實務需要。

有記者詢問,某親藍的電視台政論節目,在晚間九點多就得知駁回的結果,為何遲至近十一點才公布,是否意味政府介入公審會?新聞局長江啟臣回應,他事前毫無所悉,是等到公審會結束後,才知道確切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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