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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8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掌握公務員財產變動 監院擬建動態平台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高院法官涉嫌收賄案,暴露出公職人員現行的財產申報制度一年一報的問題,監察院有意建置公職人員財產資料的動態整合平台,以充分掌握公職人員在職期間的財產變動情形,也可減少有心人士謀求私利的意圖;但金管會對這項做法仍有疑慮。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處長洪國興昨指出,依現行規定,初上任的公職人員,應於就職起三個月內,任選一天作為財產申報基準日,每年也須選擇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任何一天,申報當天所有財產的狀況。由於公職人員只須申報一年內其中一天的財產真實狀況,不時引發外界質疑,其他三百六十四天的財產狀況,根本就不受監督。

洪國興表示,雖監察院可對故意隱匿財產的申報人,處以四百萬元以下的罰鍰,也有法源去追查公職人員隱匿的財產,但問題是沒有工具追查。洪國興舉例,若公職人員在申報前後將存款移出、移入,又沒被監察院抽查到的話,其實很難從申報資料發現其中的不法。

為解決此一問題,洪國興說,監察院正在建置公職人員財產資料動態整合平台,透過網路直接連線到各財產機關,取得公職人員從就職到卸職間,所有時段的財產資料及變動情形,可從中掌握是否有異常的財產增減。

洪國興指出,不管是內政部、交通部或經濟部等相關單位,都願意全力配合監察院,提供有關土地、房產、車輛、事業投資等資料,只有金管會對於網路連線其主管的存款、有價證券項目仍有疑慮,擔心當事人的隱私外洩。

洪國興表示,存款是變現性、流動性最高的財產,也是最有可能被拿來隱匿的,監察院一定會盡力跟金管會溝通,若金管會仍有疑慮,監察院也會採取其他的傳輸方式,讓動態整合平台儘速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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