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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法網 明星官司處理不完
編譯魏國金/特譯 當上週警務人員大陣仗的護衛明星琳賽蘿涵,進入比佛利山法院,為她最近違反的假釋案聽審時,司法,尤其是名人的司法何價,成了非常重要的問題。 不僅是琳賽,明星唐強生上週在「特警天龍」影集訴訟案上,獲判兩千三百二十萬美元賠償,珊卓布拉克的前夫傑西為違反合約案大打官司,而七○年代的偶像里夫蓋瑞夫則面臨持有毒品的審訊。接下來,洛城警署將針對梅爾吉勃遜毆打前女友歐克珊娜案展開家庭暴力調查。 然而當諸如TMZ.com等網站以及一大票有線電視新聞網,將比佛利山莊、馬里布、聖塔芭芭拉與洛城市中心的法庭轉變成真人實境秀後,洛城各法院投注在看顧名人的時間、精力與金錢遠較幾年前有過之而無不及。洛杉磯郡高等法院發言人帕拉齊尼坦承,在該郡司法系統大砍預算,法院赤字七千九百萬美元,而待辦積案日益增加之際,名人觸法或有待判決的案件也節節上升,司法體系已不勝負荷。 總體而言,名人出庭意味以龐大代價加強安全,曾擔任麥可傑克森律師的格拉哥斯提到琳賽蘿涵時說:「你看到為了一項輕罪,護送她出出入入的人員有多少嗎?人們動彈不得,他們沒辦法正常作為,你聽過『保母政府』,我稱它是『保母司法』。」 有些人不怪罪名人與法庭,認為媒體才難辭其咎,洛城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吉勃絲說:「浪費資源的是媒體而非檢方,我們只是克盡職責。」(取材自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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