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償賭債 放火燒債主
 | | 火災現場經過2年多物換星移,已經人事全非。(記者林國賢攝) |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為了勾銷賭債,竟然想燒死債主! 許嫌涉殺人未遂起訴 雲林縣麥寮鄉三盛村「合口味」檳榔攤2年多前失火,造成林姓屋主全身20%燒傷,檢警調查發現,男子許順良涉嫌欠林某420萬元賭債而縱火,雲林地檢署昨依殺人未遂及公共危險罪起訴。 債主夢中驚醒遭燒傷 許順良(41歲)在檢方偵查中雖坦承有積欠被害人賭債,但否認縱火。許嫌供稱,當天回到檳榔攤後原要與林某一起休息,但因林某打呼聲太大,他約待了5至10分鐘,就開車離開檳榔攤並返回台中,不知檳榔攤失火。 起訴書指出,96年9月15日晚間6時許,許嫌約林姓被害人去KTV喝酒,深夜將已有酒意的林某送回「合口味」檳榔攤休息,不久,檳榔攤就起火,林某睡夢中驚醒逃離,但遭燒傷,檳榔攤全毀。 許嫌頻打電話洩底 雲林縣消防局查出人為縱火,檢警認為起火原因不單純,調查發現,許順良於凌晨2時許,曾連續打電話給其張姓及溫姓友人。 許嫌在警方偵訊時供稱,自己在凌晨3、4點接獲溫姓友人電話,才知檳榔攤失火,但張、溫兩人證稱,許嫌在2時許就連續打電話向他們說,林的檳榔攤失火,要他們去火場看看「被害人有沒有怎樣」,若非許嫌縱火,豈能離開不久,就知檳榔攤失火? 另許嫌還在電話中向張姓友人透露,「自己與林某有賭債糾紛,若這把火沒把我這名朋友(指林某)燒得怎樣,下週就要全數償還賭債,到時我就『慘了』」,才會一再請其前往火警現場查看被害人情況;檢方因而認為許某涉嫌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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