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監事狀告 新聞局長違法
 | | ■公視董事長對新聘董事聲請假處分,當事人程宗明(上圖左起)、陳世敏、趙雅麗、廖元豪、須文蔚等人隨即赴監察院陳情。(記者陳奕全攝) |
記者林俊宏、黃維助/台北報導 公共電視監事黃世鑫認為監察院早已對公視董事補聘過程提出糾正,董事會卻仍執意要提案重選董事長,昨天上午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新聞局長蘇俊賓及新任的陳世敏等8名董事分別涉及偽造文書與背信等罪。 補聘無視糾正 恐涉偽造文書 遭黃世鑫告發的董事分別為陳世敏、陳勝福、程宗明、盧非易、周建輝、須文蔚、汪琪及廖元豪。 全案是因公視董事會在去年12月29日凌晨通過重新選舉董事長案,原本決議在昨天重選新董事長,公視目前則由現任董事長鄭同僚暫代董事長職務。 告發狀指出,公視董事會在去年間因董事人數缺額超過 1/3,報請行政院依法補聘,蘇俊賓在同年8月間違法補聘8名董事而遭監察院糾正,本應重新辦理補聘作業,卻將糾正文視如無物,讓有資格疑義的陳世敏等8名董事在12月28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涉及偽造文書。 蘇俊賓回應 依法規辦理 告發狀表示,陳世敏等8名董事為了扳倒非同黨的同事,竟違背忠實義務,在公視基金會董事長未辭職、亦未遭行政院解聘情形下,違法提案重選董事長,並捏造事實行文新聞局,已構成刑法背信罪。 新聞局長蘇俊賓昨回應「均依公視法規定辦理,完全經得起檢驗。」新聞局並表示,法院假處分裁定只是暫時凍結董事職權的行使,八名董事在法院做成終局判決前,仍為有效。對於鄭同僚未經董事會決議,利用公視基金會名義代表公視提出假處分聲請,其作為已違反公視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業務職權,更影響董事會業務正常的運作,對此新聞局感到「強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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