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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蜜鄰超商虧7億 台糖被糾正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台糖過去經營蜜鄰超商出現嚴重虧損,之後又把營業據點低價出租。昨遭監委錢林慧君提案糾正,她表示,台糖未善盡評估、經營之責,讓國家資產蒙受損失;而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未善盡督導職責,甚至不把七億元虧損當一回事,也應改進。 衝店數缺配套 造成虧損 錢林慧君表示,台糖自一九八五年至二○○三年間,共開設一百三十四間蜜鄰,其中有六十六間是自有建物,六十八間是外購店面。因台糖僅求拓展店數,忽略應有之配套措施,也未有效控管移轉人力,加上移轉人力缺乏經營能力,因此蒙受鉅額虧損。 低價出租店面 擴大損失 錢林慧君指出,吳乃仁接任董事長後,全面停止展店計畫,將部分門市租給全家便利商店。但租金遠低於成本,讓台糖再度蒙受損失。除許多據點的面積過大,超過百坪,便利商店只承租其中部分空間,其他空間因缺乏獨立的出入口,無法租給其他人。出租時還採統包方式,未一一按成本計價,顯未審慎維護公司應有權益。 監委認國營會也應改進 錢林慧君表示,截至二○○九年底,台糖蜜鄰事業共虧損七億三千餘萬元,台糖經營策略嚴重失當,故對台糖提出糾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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