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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真『警』張」 高職生不起訴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少年放沖天炮要嚇同伴,卻誤射警車、派出所,嚇到警察,員警追出逮人,懷疑18歲黃姓高職生帶頭挑釁,依侮辱公署、妨害公務移送,檢方查出並非黃姓少年點燃,沖天炮也無殺傷力,不起訴少年。 黃姓高職生剛滿18歲,去年10月間騎乘機車載未成年的林姓學弟,邀約江姓少年前往東港東隆宮觀賞迎神廟會,晚上3人共乘2輛機車欲返回潮州住處,一行人還在東港鎮內時,林姓少年突然想起背包裡還有沖天炮,一時興起,拿出來沿途互相丟玩,10多分鐘後,以為沖天炮全燃放完。 2車行經中山派出所附近,林姓少年發現背包內還有一綑沖天炮,偷偷取出自後點燃,企圖「放炮」嚇前車江姓少年,本想點燃1支沖天炮,不料,因火太大波及另3支,整綑沖天炮都點燃,嚇得林姓少年把沖天炮往旁邊丟,沖天炮便四處亂竄,射中警車、派出所,深夜炮聲四起,引發派出所一陣騷動與驚嚇。 林姓少年見後面有人追出,以為沖天炮射中警察,連忙叫黃姓少年逃離,警方查出黃姓少年是林、江2人的學長,懷疑是他帶頭指使,通知黃姓少年的父親,擔任議員助理的黃父向警方求情也無用。 警方表示,沖天炮確實射進派出所,挑釁公權力的意味濃厚;黃姓少年被同學虧「放沖天炮也會被關?」認為警方反應過度,獲知檢方不起訴,黃姓少年說終於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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