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陳月瑛母女 涉背信起訴
 | | 高苑科技大學。(記者蘇福男攝) |  | | 去年9月12日紀念余登發逝世20週年讓余家班全聚在一起,如今前高雄縣長余陳月瑛(左圖右二)、余玲雅(左圖右一)因涉背信被訴。(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
〔記者鮑建信、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地檢署偵辦私立高苑科技大學疑遭掏空案,前高雄縣長余陳月瑛、女兒余玲雅和校長廖峰正、董事等24人,被依背信或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 針對檢方指控,高苑科大校長廖峰正大喊無辜,並指出學校施作的各項工程,從設計發包到監造驗收,完全符合法令規定,絕對禁得起檢驗;至於代辦費的部分,並非由他經手,因此無法做出評論。 起訴書指出,96年7月起,被告余陳月瑛(83歲)、余玲雅(59歲)、廖峰正(62歲)等多人,分別擔任高苑科技大學(前身為專科學校、技術學院)之創辦人、校長、董事等職務,並召集董事會決議興建福利社,將每月向廠商收取的90萬元租金及學生代辦費的盈餘,涉嫌違法分配予董事等人,造成校方上千萬元損失。 此外,早在92年間,校方為改善圖書館空間不足問題,辦理「二期新建工程」招標業務,預算原為1億1400萬元,校長廖峰正等被告(此部分不包括余陳母女)與包商共謀,將底價核定為2億5千萬元,事後並收取對方3千萬元回扣款,等於是學校多付這筆錢。 起訴書並說,94年3月間,校方為配合改制為大學,辦理「工科實習大樓新建工程」招標業務,校長廖峰正核定底價為2億1900萬元,包商以1億9800萬元得標後,匯給校長廖正峰和部分董事兩千多萬元(此部分余陳母女和部分董事不知情,余玲雅等人並退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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