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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NCC要修法 明文禁止政府置入行銷
今日NCC以節目廣告化為由,決議撤除年代綜合台執照,圖為年代電視台大廳中張貼綜合台節目廣告海報。(記者陳奕全攝)

〔記者謝文華、林嘉琪、劉力仁、曾韋禎/台北報導〕NCC對電視台節目廣告化開鍘,另一個令人詬病的政府置入性行銷,NCC也將推動修法明文禁止。

馬政府時代能否通過審查 充滿變數

NCC送行政院審查的「衛廣法」修正案,增訂衛星頻道禁止播送政府置入性行銷節目或受政府委託但未揭露政府出資、製作、贊助或補助訊息之節目。但這一個修正條文,在熱愛「置入性行銷」的馬政府執政時期,能否通過審查,充滿變數。

監委吳豐山曾於今年十一月十一日對政府置入性行銷提出調查報告。他昨天指出,已在調查報告建議NCC應對此進行修法。

吳豐山於調查報告中批評,政府花費人民的稅金大做新聞置入,就是欺騙人民,「就像吸食安非他命,雖會覺得很爽,卻已嚴重傷害國家的體質。」

吳豐山當時原欲糾正行政院、新聞局,不過其他監委認為,現已無出版法,也無相關法規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類似行為難稱違法。

但對於中國的置入性行銷廣告,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物品勞動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規定,台灣媒體不得刊登中國的房地產及招商廣告,然而,中國各地區的首長、副首長來台訪問時,常見台灣媒體配合以專題報導,為該省、市刊登招商廣告。因此他針對台灣媒體刊登中國房地產及招商廣告的部分糾正陸委會,凸顯政府新聞置入的嚴重性。

管碧玲批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則批NCC邪惡、不道德!政府自己就是新聞置入性行銷的最大客戶與黑手,NCC身為獨立機關,卻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針對進行商業置入的年代撤照,放任政府置入性行銷橫行無阻,就是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管碧玲表示,經歷此次教訓,民進黨團會參酌各國法規,修法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除了預算法、廣電三法外,似也可在行政中立法著墨。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痛批,NCC只抓商業置入,卻又同時幫政府機關做新聞置入,何其諷刺!

葉宜津指陸委會編1.8億宣傳中國政策

葉宜津昨晚在年代新聞台「新聞面對面」節目中出示資料,直指節目廣告化、置入性行銷最大宗的就是馬政府,舉陸委會預算書為例指出,陸委會今年度的廣告業務、宣導預算,共高達一億八千萬元,用以強化中國政策、爭取民眾認同等,明文規定執行時各細項、次數。

衛星電視公會執行長陳守國提出,有八、九台違規次數皆超過年代綜合台,NCC卻僅拿年代綜合台開刀,葉宜津表示,如此針對性的判決,讓人難以接受。馬政府是挑軟柿子吃。

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系主任賴祥蔚直指,若馬政府真要大刀闊斧對節目廣告化的問題執法,就應一併規範政府及企業置入性行銷的問題。他呼籲,NCC修改衛廣法、廣電法時,比照歐盟作法,禁止政府及企業對新聞、紀錄片及兒童節目三類置入,其他時段若置入,必須公開花錢置入的單位等訊息,才能彰顯改革魄力。

前廣電基金會執行長、弘光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副教授林育卉痛批,馬總統二○○八年上任後,主動簽署「反政治置入性行銷」,但上台後兩年半,政府置入性行銷的問題變本加厲,像農委會、陸委會、客委會、經建會、環保署等部會,新聞買得特別兇,「人民給執政者選票,是要執政者做事,不是要執政者拿人民的錢去做不誠實的事!」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兼系主任羅世宏表示,年代事件另外點出政府置入性行銷的問題,呼籲政府「刮別人鬍子前要先刮自己的鬍子」,杜絕置入性行銷的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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