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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選舉涉賄 花蓮光復鄉代全被約談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花蓮縣光復鄉代會正、副主席選舉,傳出每票五十萬元的賄選行情,十一位鄉代(八名國民黨籍、三名無黨籍),昨天宣誓就職並投票選出主席、副主席後,全部被檢調帶回偵訊。 今天凌晨零時許,徐振雄、鍾玉清、林金城、楊淑梅、周阿木,移送檢方後陸續被釋回;林淑清仍在接受檢察官複訊。其他五位鄉代,包括剛當選正副主席的林泰旭及萬榮財,至凌晨一時許仍在花蓮調查站及東機組漏夜偵訊。 正副主席搭檔 傳一票五十萬 昨天上午約十時,檢察官就指揮憲兵「包圍」光復鄉代會,在鄉代會正、副主席選舉結束後,憲兵配合調查人員,逐一傳喚所有鄉代,隨後帶回花蓮縣調查站及調查局東部機動組進行偵訊。情資顯示,光復鄉代會主席、副主席選舉,兩人搭配的買票行情是一票五十萬元。 花蓮縣警局鳳林警分局及調查系統都早已接獲這起鄉代會主席、副主席賄選情資,並各自部署查賄行動,雙方可能認為成案的機率很大,因此出現相互競爭的局面,為了統一事權,查賄單位最後決定由檢察官指揮調查人員及憲兵進行收網。 昨天國民黨籍的林泰旭、萬榮財當選主席、副主席,兩人分別獲得七票及六票當選,有人質疑,為何所有鄉代都被帶回偵訊?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說,即使有人未支持這組候選人,但檢察官還要進一步釐清賄選及收賄者之間有無「對價關係」,以及有多少人涉案。 據了解,約談過程中,所有被約談鄉代對於主席、副主席選舉傳出賄選,都表示無辜;而未將選票投給林泰旭及萬榮財的鄉代,更是大聲喊冤。 除了昨天鄉代會所有鄉代涉賄被傳喚偵訊外,國民黨籍光復鄉長黃榮成在本屆鄉鎮市長選舉中因涉賄,甫在七月三十日由花蓮地方法院分別就賄選的刑事及花蓮地檢署提出的當選無效民事訴訟做出判決;刑事部分,黃榮成判決有罪,需服刑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褫奪公權四年,面臨被停職命運;民事部分也被判當選無效,將上訴二審。光復鄉所、會都籠罩賄選的烏雲。 此外,本屆花蓮縣光復鄉長選舉期間,三名候選人全部涉賄,包括鄉長黃榮成及另兩名國民黨籍候選人林元瑞及陳文光,先後被羈押,造成選舉投票日光復鄉長選舉所有候選人都在押的局面,是台灣自治史上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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