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國 ECFA文本 主權、WTO都將消失
 | | 東協加一與兩岸ECFA比較表 |
〔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在哈佛大學視訊會議上宣稱,「ECFA不會損害我們國家的主權」,但知情人士透露,兩岸針對ECFA兩次正式談判與先期多次「觸碰」後,已達成初步共識,未來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文本,將完全不觸及主權意涵字眼以及對世界貿易組織(WTO)、關稅貿易總協定(GATT)與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的規定引用,此一決定是配合中國的要求,我方已表示同意。 不用英文 採中文版簽署 據指出,兩岸的ECFA文本將採中文版本簽署,中國與香港簽署CEPA亦採中文版,而非WTO通用的英文、法文、西文版本,未來我方完成ECFA在通報WTO時,只會在中文版後隨附英文譯文,但非英文正本。 了解ECFA談判的人士表示,在與中方就ECFA對話之初,我方人員曾主張ECFA應該比照一般國家洽簽FTA的內涵一致,因此ECFA的條款必須引述WTO、GATT、GATS的規定。但中方代表對此非常強勢,認為ECFA是兩岸之間的事情,因此表示反對,我方在經由主談人國貿局長黃志鵬以上的「高層」裁示後同意退讓。 各國簽署FTA均是在WTO規範下行事,以東協與中國在二○○二年簽署的綜合性經濟合作架構協定為例,自序言開始即述及WTO,而後十六項條款更大量引用WTO、GATT、GATS條文,他國FTA無一例外,此外更不用談相互表彰主權的用語。 參與亞太…未獲中同意 另馬總統在視訊會議也強調,「ECFA能讓台灣重回亞太及其他地區的經濟整合潮流,提高與其他國家簽訂類似協議的可能性」,不過據相關人士描述,兩岸在先期「觸碰」階段,我方期望在序言述及:中國不反對台灣與他國締簽自由貿易協定等字眼,但此議一提出後,受到中方連珠炮式的抨擊,認為此與ECFA完全無關,是兩回事,因此不同意置入,我方未予堅持。 他接著說,後來在這次的大溪談判中,我方轉而提出較為緩和籠統的用語,建議在ECFA文本加入「不排除台灣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機制」的文字,但唐煒依舊持高度保留態度,並未當場同意。至於黃志鵬在電視辯論上所謂「草案上仍留著」,由於未獲共識並無意義。換言之,截至目前,在ECFA之後與他國洽簽FTA,仍屬我方的主觀期望,並未獲得中國點頭承諾今後不橫加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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