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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樓上吵架 謊報火警挨罰
〔記者吳仁捷/台北報導〕板橋市龍泉街2戶鄰居吵架,3樓住戶憤而謊報4樓失火;北縣消防局認定3樓女住戶謊報,對盧姓女住戶開出今年第一張謊報火警罰單。 消防局人員說,依消防法第36條,民眾謊報火警、無故撥火警電話119,最高可處1萬5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罰鍰,盧婦是初犯,會從最低金額裁罰。謊報案發生在9月7日凌晨4時許,爆料住戶說,當時聽見2戶鄰居吵架,3樓住戶疑謊報4樓失火;消防人車到場發現沒有火苗,詢問3樓盧姓住戶,只見女住戶(46歲)臉色怪怪的,進一步詢問鄰居及社區管理員,得知是住戶吵架,謊報火警洩憤。 民生消防分隊隊員8日到龍泉街這棟社區大樓,對盧姓女住戶開出罰單,盧女拒簽,隊員將罰單貼在門口。盧姓婦人數天後申覆指出,晚間只有她與小孩在家,半夜聽到樓上一聲爆炸聲響,擔心遭到波及才撥119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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