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監察院監察調查處調查官兼第三組組長李維廉,本月9日酒駕肇事,造成數人受傷,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昨日監察院人事甄審及考績委員會決議,將李維廉記一大過處分並調離主管職務;另該處處長巫慶文由於對所屬員督導不周,記過一次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