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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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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文物借放倉庫 縣府催搬走
滬尾田野工作室紀榮達(左2)等人收集的文物目前暫放在淡水「海關碼頭」倉庫內,文化局發文要求10天內遷移。(記者郭顏慧攝)

〔記者郭顏慧/北縣報導〕台北縣政府文化局日前發文要求滬尾田野工作室文史工作者紀榮達,將放置在淡水「海關碼頭」倉庫內文物搬走,否則將以廢棄物處理,此舉引發紀榮達不滿,痛罵文化局官僚,不重視文物保存,文化局則強調,這些文物屬私人物品,沒有保管責任。

紀榮達說,這10年來,他和其他同好共收集了2、3000件見證淡水發展的文物,3年前放置在淡水殼牌倉庫,上月4日轉放至「海關碼頭」倉庫,這段期間,文化局以「古蹟園區未開放」理由,限制他入內整理文物,上週更發文要求10天內必須搬走所有物品,否則6個月後將視同廢棄物處理。

紀榮達批不重視文物

紀榮達說,這些文物雖然看起來不起眼,但每件都代表著一段歷史,例如其中有塊清同治年間即設立在省道台二線上的墓碑,該地點正是當年中法戰爭,法國指揮官遭處決之地,因此墓碑可說是這場戰事的見證,後來道路拓寬,竟未再復原。

找到這塊墓碑後,紀榮達原本打算連同其他文物捐給縣府保存,但文化局興趣缺缺;淡水鎮民代表鄭楊淑玲也認為,政府對文物保存態度消極,實在教人失望。

文化局認定私人收藏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曾繼田說,一直以來,文化局認定這些物品即屬紀榮達的「私人收藏」,6月時曾要求紀必須搬走,但紀相應不理,後來殼牌倉庫進行整修,文化局考量人情,不忍丟棄,才決定將其暫時移至「海關碼頭」倉庫,而非永久存放。

曾繼田說,海關碼頭屬古蹟空間,不可能供人放置私人物品,10天內這些文物必須撤離,否則文化局將租借貨櫃放置,6個月後視為廢棄物清理,並追討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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