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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分三類 國土規劃也適用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經建會主委蔡勳雄說,災後重建主計畫,依據受損程度、淹水、土質劃分三類,包括限制發展、環境敏感地區以及非第一類與第二類區,亦即可恢復原本使用強度區,未來將協調中央各部會與地方資源,進行產業、家園與公共建設等重建,這樣的模式也將適用國土規劃。 此外,流域、土石流涉及單位多,如林務局、水利署,還要考量河川跨越縣市,再說農業、工業發展也涉及引水問題,都市防洪等,統一事權單位確有必要性。 風災前,經建會與水利署已擬定未來台灣將從流域治理方向著手,蔡勳雄說,因後來行政院提出三都十五縣,國土計畫也重新修正。根據經建會先前委託學者所做研究,在氣候變遷下,整治必須水利事權統一,整合四大流域(淡水河流域、大甲溪流域、濁水溪流域、高屏溪流域)。 國土計畫法已列為優先法案,「國土復育條例」納入「國土計畫法」,「國土三法」變成「國土二法」,能否順利完成立法?蔡勳雄說,原本的草案已經與各部會開過四次會,但因重新考量環境負荷問題,加上內政部忙著災後重建,進度有點落後,不過會盡量趕上此次會期,希望順利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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