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女婿趙建銘代言生寶臍帶血廣告漏報稅案,最高行政法院認定,陳幸妤申報九十一年所得稅時,漏報趙代言的「臍帶血保存」廣告收入五百三十一萬多元,且該廣告代言屬「薪資所得」,非執行業務所得,昨判陳幸妤敗訴定讞,需補繳稅款和罰鍰約兩百三十一萬元。
另外,趙建銘被查出九十三年間漏報第二件生寶公司臍帶血廣告代言費七百四十四萬多元,國稅局裁定所得稅申報人陳幸妤應補繳稅款及罰鍰共三百八十四萬多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九月十日判她敗訴,正上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