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檢拍人褲袋 警被告性騷擾
〔記者黃其豪/台北報導〕警方臨檢盤查時,拍打受檢者褲子後方口袋,可能令當事人「感覺不舒服」,控告警察性騷擾。這件路檢糾紛官司雖只開過一次庭,但已在警界傳開,部分警員大嘆「警察難為」。 一名男子7月中旬約晚間10時,騎機車行經三重市自強路、正義北路口,遇上警方擴大臨檢被攔下,要求出示證件,男子表示是車主、沒帶證件,「要知道姓名你們不會自己查」,帶隊的三重警分局警備隊長劉家次發現他褲子口袋有皮夾,便拍打口袋2下,示意拿出皮夾受檢。 皮夾內沒證件,警方在騎士告知姓名、核對車主身分為同一人,因沒有違規情事,就讓他通行。隔沒幾天,分局督察組就接到投訴,指稱遭執勤官警性騷擾,因拍打口袋,觸碰到他臀部,令他感到「不舒服」。 劉家次認為,依法執勤沒做錯,也沒有執法過當問題,堅持不願私下和解,分局依規定將劉員函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