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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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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國際看見瘋馬亂台

◎ 林學文

民選總統竟然專制的拒絕人民公投,反對黨應該就此事情擴大國際宣傳,因為各個民主國家不見得關心什麼ECFA,但是他們一定會驚訝於「竟然有民主國家總統反對人民公投」。

外國朋友會問:如果ECFA真的是一個好政策,那公投當然會過;否則就是一個壞政策,不應該推行。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外國媒體若要再深入了解,反對黨更可以說明當初國民黨如何以國會多數鴨霸通過這個鳥籠公投法,以致今天作繭自縛。反對黨可以進一步要求修改公投法。

我在美國待過,看過連Walmart要設立一家店,都還得通過地方公投,不管是當地居民擔心生計受損,甚至即使只是這家店可能會破壞鳥類棲息環境,都可以公投。ECFA這麼大的事情不准公投,實在沒道理。

我真的懷疑馬英九懂不懂得什麼叫作民主?還是他根本要拿掉台灣的民主?

(作者從事貿易業)

國際先例

◎ 李中志

民進黨在五一七遊行提出的四大訴求中,以公投ECFA的主張,最兼具政治面與政策面的訴求。但因原本山雨欲來的五一七和平落幕,讓馬總統誤以為「頭過身就過」,不到幾天就志得意滿地在遠遠的貝里斯對記者大剌剌地表示:ECFA勢在必行,不需進行公投。這無異是一邊讚美民進黨蔡主席理性訴求,一邊當頭猛澆冷水,更硬是以一個巴掌來回應人民在五一七壓抑下來的怨氣。

其實經濟問題自古以來就是政治問題,沒有所謂依經濟原理必然的決策,「經濟歸經濟、政治歸政治」更只是自欺欺人的說法。尤其是在兩國不對等的關係下簽署協議,如此重要的議題,除非專制國家,絕無不經全民討論授權,而由少數幕僚專斷之理。

在議會健全的國家,當然由議會程序解決,如英美。例如CAFTA (Central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在美國國會討論了十幾年,才於二○○五年訴諸表決,以兩票之差 (二一七:二一五) 勉強通過。而在民主後進之國,議會結構不健全,則應捨議會,另尋由公投決定。例如哥斯大黎加總統奧斯卡•阿雷爾斯(Oscar Arias)便以五十一.六%對四十八.四%的公投結果,不但取得簽署CAFTA的正當性,還讓美國因怕失去哥國民眾的支持,一再釋放對哥國利多的協議。

公投當然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但卻是弱勢國家顯示其國民集體意志的法寶,類似CAFTA的例子不勝枚舉,如EPA(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AA(Free Trade Area of the Americas),其他如歐洲小國以公投決定加入歐盟等等。馬總統不思營造和中國談判的籌碼,放著台灣可用的民氣不用,實為不智。

希望馬總統以世界各國為鏡,凝聚國內共識為先,再以小搏大,為台灣爭取最大的空間。畢竟,ECFA是全民之事,不是國共指腹為婚,說了便算。(作者為美國伊利諾州州立大學教授,http://www.taup.org.tw/main/article.php/148

怕什麼?

◎ 林信彰

公投的目的乃是表達國人是否同意政府政策施行,確保政府不會濫權,如果ECFA能夠確保台灣產業有了利益,而公投又有何懼?如果ECFA能夠使一般百姓了解優缺點而審慎面對各種挑戰及衝擊,那麼公投又有何懼?

政府要做的事情,不是阻撓人民對於政策透明的要求,相反地應該敞開心胸去面對各種質疑與提問,正面回應人民對於政策的疑惑,使台灣利益最大化、施政透明化、政策明白化,這不就是藍綠止戰最好的辦法嗎?(作者就讀東海大學政治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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