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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現場—持國外學歷回國行醫之我見
◎ 賴其萬 五月六日立法院舉行「持國外學歷應本國醫師考試資格」公聽會,本人應邀以「專家學者」身分針對所提三個問題發表意見。個人贊成衛生署之建議,認為持國外醫學院學歷回國者,應一律要求參加學歷甄試,而不再有所謂「九大地區」的特別優待,同時強調一定要考核應試者之臨床技能。
本人也同意衛生署,要求通過甄試後,尚需一年之國內實習,並強調一定要在嚴格執行的「有人指導臨床實習」的教學醫院,而後才能參加國內之醫師國考。至於最棘手的問題,「對於現已於國外醫學院就學者,在國人健康之前提下,有無必要加以特別保障?」本人認為這牽涉到「信賴保護原則」的法律考量,不便置喙。我特別呼籲目前國內醫學生高漲之情緒性反彈是可以理解,但應予以疏導。事實上,波蘭或其他東歐國家之醫學院水準有好有壞,不宜以偏概全,而對波蘭醫學生產生不公平的刻板印象。其他幾位專家學者也都發表類似看法。 接著是幾位為波蘭醫學生發聲的父母發表激動陳情或柔性訴求,以及幾位台灣醫學生代表質疑由台灣到波蘭學醫的入學管道、課程安排以及畢業後回台的臨床表現,而抒發他們內心的不平及隱憂。雙方各說各話,毫無共識。但學生提供的資料,顯示人力仲介聳人聽聞的廣告,「趁台灣法律尚未封殺前,機不可失」、「及早規劃避免夜長夢多」,而「中華民國醫師公會」的雜誌《台灣醫界》也赫然出現西班牙、羅馬尼亞等地醫學院的廣告,「九大地區即將廢除報名從速」、「台灣教育部承認學歷,回台可直接考照」的煽動性字眼,這也難怪政府、醫學生不得不即時採取行動。
我衷心地希望政府與立法院能夠運用智慧與勇氣早日通過具有公信力的辦法,而醫界也應該嚴格自律,不再放任學會雜誌刊登不當廣告。更希望透過這件事的衝擊,可以促成國內各醫學院虛心檢討目前台灣醫學教育有待改善的品質管控,加強入學選材以及淘汰不適合學醫的學生,而不能讓我們自己國內醫學院畢業生的表現,有一天反倒不如這些國內聯考落榜而到國外受教的醫學畢業生。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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