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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辦爆檢 涉洩密、教唆偽證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陳水扁前總統辦公室昨表明,經比對扁案相關被告與證人的筆錄與光碟後發現,特偵組偵訊辜仲諒等人時,超過五十次偵訊完全沒有光碟影音紀錄。扁辦並質疑,檢方偵訊被告蔡銘哲的光碟顯示,檢方把透過司法互助取得的扁案資金流向資料提供給蔡銘哲與律師共同研究,涉嫌教唆偽證及觸犯洩密罪。
週一公布相關偵訊光碟
扁辦說,地院共提供二百九十八片光碟,經與三百多份筆錄核對後,發現有超過五十次偵訊完全沒有提供光碟影音紀錄,扁辦下週一將召開記者會公布相關光碟。
扁辦指出,有關辜仲諒的一次關鍵性偵訊,是在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辜接受越方如、林嚞慧檢察官訊問,這次偵訊是辜遭通緝兩年多後第一次的偵訊,對了解辜是以何種交換條件返台至關重大,但扁律師團多次向法院調閱,始終查無這次的偵訊光碟。
檢質疑扁干擾訴訟進行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特偵組表示,刑事訴訟法並未要求訊問證人須錄音錄影,不過特偵組為求慎重,證人或被告應訊,均有錄音錄影,但鑑於扁辦一再將證人光碟用於訴訟以外用途,造成證人心理壓力且干擾訴訟進行,後續林百里等證人應訊光碟才暫未送至法院,特偵組呼籲陳水扁應專心面對官司,避免延滯訴訟才是正辦。
對於扁辦質疑辜仲諒回國與檢方有交換條件,特偵組指出,日前已多次回應,雙方絕無交換條件,特偵組依法辦理;檢方表示,當事人若對偵訊光碟等證據及證人證詞有疑議,可依法聲請法院調查,訴諸媒體或斷章取義均非正途。
至於扁辦質疑檢方在偵訊被告蔡銘哲時,將扁家海外銀行帳冊給他看是否涉及洩密及教唆偽證,特偵組指出,檢察官是依法提示證物,並請證人及被告表示意見,不清楚扁辦此種說法的法律依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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