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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土造山 林口非法棄土四樓高
〔記者李穎/北縣報導〕不法業者私自廢土造山,竟然堆出了高度超過四層樓,面積比兩座足球場還大的假山! 台北縣環保局稽查人員日前獲報林口鄉湖南村的空地上有人濫倒廢土,廿五日下午潛入觀察,赫然發現原有的紅土山凹,不僅填平,還堆成一座「廢土山」,夾雜不少黑色、俗稱「土膏仔」的連續壁泥漿,依現場廢土量估計,相當要動員五千七百輛次砂石車才能載完,規模為北縣歷年來查獲非法棄土場之最,稽查人員形容是「廢土造山運動」! 埋伏十小時 無功而返 稽查員漏夜埋伏了十小時,卻被棄土業者從制高點崗哨發現了官員行蹤,一整晚,場內車輛沒有動靜,無功而返。 稽查人員說,去年就已發現林口鄉這處空地有人濫倒廢土,當時被堆置的土方與林口紅土土質相近,且數量不多,很難認定是不是整地,僅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款一千兩百元。不到一年,此地已「積土成山」,根據空照圖估測,被堆置廢土的面積超過一萬三千平方公尺,相當於兩個足球場,堆置土方約八萬立方公尺,根據土質研判,廢土多半來自建築工地及公共工程。 農業局山坡地保育科表示,這處棄土場地未經申請許可,其中包括國有土地及私地,並依竊占國土罪嫌將地主及棄土場負責人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九十五年至今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開了四次罰單,共計罰了廿四萬元,受罰的棄土業者包括因涉嫌行賄縣府官員、聲名大噪的嘉慶砂石場負責人黃家訓。 稽查人員說,堆置場超過三千立方公尺以上應申請設置許可,否則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罰十萬到一百萬元,另外依水污染防治法砂石土方堆置場未設有污染防治措施可處一萬至卅萬元,雖未當場查獲濫倒情事,將依法函送地主及棄土場負責人,另外根據行政區域劃分法,要求地主或棄土業者恢復原貌,否則可開罰六萬到卅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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