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公所將標售4公有地
 | | 公有土地常有被民眾占用的情形。圖為民眾私蓋的鐵皮屋。(記者甘育瑋攝) |
〔記者甘育瑋/花蓮報導〕花蓮市民代表會昨天舉行臨時會,通過4項提案,其中市公所將標售4筆公告市值達856萬餘元公有土地。市民代表李建興說,不反對標售公有地,但一定要賣得有意義,目標應以帶動地方發展為主。 市公所財政課說,市公所長期列冊清查土地,經審慎評估,才會送請市代會,獲准後並進行公告作業,執行公有土地、建物標售。這次選定中山路、成功街、明義街、新港街選定4筆公有地標售。 財政課說,目前以公告市值估價,總計金額約856萬,接下來將請專業不動產估價師訂價,以過往經驗,成交價可能略低於市場行情,民眾可注意。 市代李建興說,不反對市公所以標售公有地方式來增加財政收入,不過,目標應以帶動地方發展為主。市代蔣邦法則說,這些年市公所已經標售不少土地,未來要審慎評估,他說:「不要搞到最後連『公所』、『代表會』也賣了!」 財政課說,95年至今,已公開標售25筆土地及建上物,有18件順利售出,除了增加財政收入,主要也是為了提升市區土地使用率。財政課觀察,如果公有地長期閒置,容易有民眾私自占用情形,隨意堆棄雜物或增建鐵皮屋,若未適時處理,未來將會更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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