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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生日 殺人判刑11年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只因為懷疑被害人偷東西,犯案當時還未成年的主嫌林奕志,酒後夥同多名同儕,持木棍及扳手活活將陳姓少年打死,林嫌被捕時身著血衣滿身酒味,渾然不知自己已犯下滔天大罪;士林地院昨天依殺人罪,判處林嫌有期徒刑11年,昨天正好是林嫌生日,18歲生日卻是11年重刑伺候。 這起命案發生在去年8月間,被害陳姓少年與涉案主嫌林奕志,多年前在新竹少年矯治學校誠正中學相識,被害人在案發前1個月逃家投靠借宿林嫌家,案發前夕林嫌發現放在家裡準備要變賣的廢棄架不翼而飛,懷疑是被害人所為,懷恨在心意圖報復。 8月5日下午,林嫌與多名友人聚會閒聊提起此事,在眾人起鬨下,林嫌夥同龐姓少年等人,前往被害人常去的北縣淡水廢棄棒球場埋伏,分持木棍及鐵製扳手,將被害人停在附近的機車砸毀,再趁被害人進入棒球場時教唆眾人圍毆。林嫌在氣憤之餘,除持木棍猛擊被害人頭部,見被害人倒地不起,再舉起大型單人廢棄沙發朝被害人砸下,當場將被害人砸成顱內出血及全身多處複雜性骨折。 林嫌等人犯案後離去,將奄奄一息的被害人棄置現場,等到民眾路過發現,早已氣絕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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