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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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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地下街弊案 突延後宣判

〔記者王俊忠、洪瑞琴、黃博郎/南市報導〕台南市長許添財涉及的海安路地下街後續追加工程弊案,檢方在九十六年間起訴許添財並求處十二年重刑,台南地院原訂在昨天宣判,但承審庭臨時喊卡,決定在八月十日下午再開辯論庭,預計八月二十四日宣判。

許添財昨日乍聽訊息,第一時間表示不能置信,他堅信自己清白無罪,但是如果院方需要更多事證,他尊重法官的決定。

昨天下午四點,承審庭審判長林英志與陪席彭喜有、受命林勝利三位法官開庭裁定說,該案因有其他應行調查事項須再調查,因此決定於八月十日再開辯論庭,這暫緩宣判的裁定是合議庭三位法官決定的,與公訴檢方、被告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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