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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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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A 卡住台灣

◎ 董彥良

中國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唐煒日前在台灣的一席演講,與隨同來台的中國學者均明確提出:「台灣要簽CECA,先解除對大陸的進口管制」。而這個CECA中文叫綜合性經濟協定,其實有取國際間自由貿易協定內涵的用意。實際上,兩岸經貿早就存在著逾越WTO規範問題,台灣經濟過度依賴中國,也不符合市場機能的風險控管。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曾經主張,兩岸經貿議題應在WTO架構下談判。

但兩岸真能在WTO的規範架構下進行協商與談判?依WTO的規範架構,其基本理念在於創造自由、公平之國際貿易環境;規範準則有不歧視原則、漸進式開放市場等。而台灣目前限制中國約兩千多項產品進口,反觀中國並沒有對台灣作任何產品的進口限制。因此,從WTO的規範架構下而言,平心而論,目前是台灣在經貿方面對中國有著明顯的比較利益。

台灣目前每年對於中國的出超約達五百億美元,約當於一兆七千億台幣。試想,如果台灣沒有這約一兆七千億台幣的出超,來抵銷對其他國家的入超額的話,台灣的外貿每年將會入超大於出超。因此,如果依據GATT一九九四年第一條有關「最惠國待遇」與第三條有關「國民待遇」原則之規範,目前台灣不僅違反WTO的規定,且在未來必須將美國、日本等國所開放的農、工業產品,均向中國開放。而台灣目前禁止中國兩千一百九十四項農工產品進口,大多數是為了保護國內相關產業。政府過去在檢討開放中國產品進口時,也都會先徵詢國內相關業者的意見。

但港澳是屬於中國特別行政區,中國在政治與經濟上,可以單方面給予港澳「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但台灣如果也願意接受「CECA」,是否因而落入中國對台政治上的「一國兩制」與經濟上的箝制台灣?抑或主權上的退讓?台灣當局就必須以務實來看待兩岸推動CECA可能帶來的衝擊與後果。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外交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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