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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案 王又曾夫婦A57億私用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王又曾與藝名金晶的四房妻子王金世英,案發前逃亡美國,與媳婦蔡雪卿(藝名蔡咪咪)三人同遭通緝,雖未在昨日宣判之列,但法院仍認為王又曾夫婦惡性重大,夫婦兩人根本是把力霸公司當私人帳戶,吃飯看病都用公司的錢,侵占力霸、嘉食化五十五億,還向衣蝶百貨借了一億六千餘萬花用,至今都沒還。
法院在去年八月間言詞辯論終結前,曾一度請王令麟等人可否聯絡父親回台,但王又曾的子女都說,早已與父親沒聯絡,王令麟還曾講到落淚,表示不認同父親的做法,但「父命難違」。
向衣蝶借一.六億未還
判決書指出,王又曾與王金世英曾召集「資金調處會議」,處理集團資金,但後來王又曾要求員工,將款項匯至他掌控的帳戶,將力霸等公司款項,用來支付自己的貸款、所得稅及王金世英購物與本身就醫使用,金額達五十五億八千餘萬。
此外,王又曾見旗下的衣蝶百貨資金收入豐,還曾向衣蝶借了一億六千四百餘萬,但最後不想還,還要求員工以申請短期墊款方式沖帳,這些錢已去向不明。
王又曾夫婦九十五年底離台後,目前已定居美國,通緝時效至民國一百二十年,但因台灣與美國無司法互助協定,加上王金世英有美國護照,想將兩人帶回歸案非常困難。
九十六年二月王又曾夫婦曾自美轉赴新加坡,想轉往緬甸失敗,又想搭機返美,調查局原本派員趕赴新加坡,打算誘王又曾搭上中停桃園的班機,等班機在桃園中停時上機逮人,但在登機門前,王又發現苗頭不對,躺在地上打滾不肯登機,調查局功虧一簣,王又曾夫婦搭上直飛美國班機脫身。
王又曾在美國期間,一度被美移民局要求戴監控電子腳鐐,也被媒體拍到上舞廳,他的兒子被收押時,也未見其回國。
此外,王令麟的妻子蔡咪咪(蔡雪卿)因詐領薪資兩千餘萬遭起訴,也是滯留美國,將被通緝至民國一百二十一年,蔡咪咪之前與王令麟的兩女兒為陪伴父母,經常台美兩地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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