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案 查封草屯公庫 延3個月
 | | 停爐兩年多的草屯鎮垃圾焚化爐,差點讓草屯鎮公所的公庫被查封,未來復爐有望。(記者陳鳳麗攝) |
環署將分3年補助 為公所解套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因中央政策改變而停爐的南投縣草屯鎮垃圾焚化爐,遭BOT廠商巨展公司求償兩億多元,並向法院聲請查封公所公庫,經公所奔走後,查封執行再延3個月,中央同意伸出援手,為公所解套。 以公辦民營(BOT)方式興建的草屯鎮垃圾焚化爐,由廠商巨展公司興建營運,公所與「巨展」簽訂7年合約,惟在民國95年11月環保署函文公所要求停爐,公所與廠商還有3年合約未履行,經向中華民國仲裁委員會聲請仲裁,及南投地院判決,公所均敗訴,並須賠償「巨展」2億1000多萬元。 草屯鎮公所財政困窘根本無力償債,「巨展」催討未果,於去年9月18日向南投地院聲請查封公所公庫,經公所協調,法院給予一個月的協商期,惟協商期限過去,公所依然未能還錢,行政執行處在上月已著手查封動作,鎮公所擔心公庫遭查封,員工年終獎金和薪水都泡湯,再努力與廠商溝通,表明償債的誠意,「巨展」最後同意再給3個月的展延期,讓公所員工順利領到年終獎金,得以安心過年。 公所去年10月再向中央爭取補助經費償債,日前已獲善意回應,環保署將以3年時間補助兩億多元,公所可望在下週收到正式公文。惟究竟是補助或是商借該筆款項,公所還無法確定,須等看到公文內容才知答案。 據了解,草屯鎮垃圾焚化爐是一座小型焚化爐,由公所提供土地,巨展公司負責興建、營運,每日最高焚燒量為95公噸,每噸收取2800元的處理費。惟環保署認為小型焚化爐污染嚴重,加上焚化成本高,比一般大型爐高出許多,因此決定停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