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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單車出擊 應全方位考量
記者黃立翔/特稿 台北縣建置超過150公里的河濱自行車專用道,縣政府關懷遊客、單車騎士的安全,分別設置警察局單車警察及消防局單車救護隊,立意甚佳,但執行面還是需要做通盤考量,才能發揮應有功能。 以台北縣警方為例,單車保母勤務由各派出所臨時任務編組,在景點、公園巡邏外,最重要的就是出席重要活動場合,巡邏幾乎不配警槍,也鮮少處理案件,說是「單車保母」,不如說是「單車形象大使」,表演、宣導意義大於實質。 台北縣創全國風氣之先,設立「單車救護隊」,可擴大救護車觸角,填補救護車難以進入景點、自行車道的窘境,不過傷者等待救護單車的時間是否過長,也令人憂心。 台北市為了應付狹窄巷弄及塞車,也發展出消防機車,台北縣捨機車改用自行車,但8輛消防救護單車即使全部出動,涵蓋面也可能有限,民眾出事受傷,單車與機車效率還是有差別,更何況救護單車配備昂貴器材,行動力必定打折扣。 考量到救護效率,期盼試辦期間消防局嚴格把關,嚴肅看待單車救護隊效率,即使未來改弦易轍,也無損消防局服務民眾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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