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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0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螢幕即時秀偵查筆錄 監委開轟
全國檢察機關增設「受訊問人電腦螢幕」昨天啟用,北檢模擬庭訊過程。
(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林俊宏、許紹軒/台北報導〕全國檢察機關增設「受訊問人電腦螢幕」昨天啟用,偵訊內容將逐字逐句即時呈現在受訊問人眼前,法務部長王清峰說,透過螢幕輔助,可避免筆錄爭議,藉此增加司法公信力;不過有檢察官批評,新制恐演變成拒答或說謊情況大增,不利未來案件偵辦。

部分基層檢察官認為,在偵查實務上,現行即問即答方式,比較有助於取得符合實際狀況的供詞,有時被告說法反覆,也可檢驗「案重初供」原則或凸顯案情疑點處,況且檢方偵訊後,還會讓被訊問人重看筆錄,有疑義部分可補充或修改,確定無誤才具結簽名。

採螢幕觀看筆錄作法,受訊問人將有時間可反應或思考檢方提問,答案可能會經過濾或篩選才說出,筆錄更容易失真。

向來持反對意見的監委李復甸昨天也表示,設置受刑人螢幕,會妨害刑事訴訟法「被告與證人必須始末連續陳述」的規定,被告因為要看書記官在螢幕上打字而中斷陳述,反易構思防衛性的說詞,結果不利案件偵查。

他說,已多次公開表達反對,也在行政院巡察會議上表達過看法,「將不排除立案調查」,法務部若執意這麼做,要考慮後果。

王清峰說,這項政策是總統馬英九建議,經各檢察機關討論後,由她決定推動,因受訊人常緊張或慌亂,可能忘記在庭上所說過的話,或未仔細詳閱筆錄內容,加上一般民眾不熟悉偵查庭環境,心情通常不安,設置電腦螢幕能讓當事人理性陳述,清楚了解檢方訊問內容,一旦筆錄有疑義或錯誤,可要求立即更正,有助於保障被訊問人權利。不過,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說,依總統高度及格局,司改應不僅止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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