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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渺渺跟進中國退展 新聞局擬處分
〔記者黃維助、鄒念祖/台北報導〕領取台灣輔導金的電影「渺渺」,與中國多部影片同步杯葛墨爾本影展的風暴持續擴大,新聞局昨天認定這起事件已傷害台灣形象,表明無法接受其退展理由,除對拍攝「渺渺」的台灣澤東公司表示嚴重抗議,也不排除祭出行政處分,限制該公司不得再申請輔導金。至於能否追回四百萬元的輔導金,電影處長陳志寬則說,由於合約涉及法律問題,仍須多方求證釐清。 400萬輔導金追回否 須先釐清合約 中國影片杯葛墨爾本影展起因於,以維吾爾人權鬥士熱比婭為主角的紀錄片「愛的十條件」(The10 Conditions of Love)參展,中國強硬要求撤銷該片參展,但主辦單位堅拒,並且預定在八月八日上映這部由傑夫丹尼爾(Jeff Daniels)製作的紀錄片。在施壓不成後,中國影片退出墨爾本影展,不料,「渺渺」竟也跟進撤片。 根據新聞局與台灣澤東電影公司簽訂的合約,輔導金影片須以台灣名義參展。新聞局認為「渺渺」以香港澤東電影公司名義參加墨爾本影展,違反合約規定,可依約取消資格並追回輔導金。 但台灣澤東公司負責人陳寶旭昨赴新聞局說明,宣稱「渺渺」參加所有影展都是以「台灣/香港」名義參加,台灣的澤東電影公司也列名影展報名文件上的製片公司;不過,台灣澤東昨日僅提出「釜山」與「柏林影展」的報名文件佐證,新聞局則堅持要看到「墨爾本影展」的報名文件,才能判定台灣澤東是否違約暨追回輔導金。 台灣澤東:公司決定 非配合中國 陳寶旭昨赴新聞局時強調,退展是電影公司與發行商討論後所做決定,因為考量該影展有太多複雜政治氣氛,公司不想蹚渾水,才決定退展,並非配合中國動作,只是巧合,外界要怎麼聯想,她也沒有辦法。 澤東同時發表聲明指出:「退出墨爾本影展是電影公司及製片方面共同討論之後的決定,我們認為該影展已演變為政治角力的場域,影響了影展以藝術文化共同交流的前提,因此決定退出。這是影片公司獨立的決定,既不違反法令,也沒有外力介入,希望各界給予尊重」。 傷害台灣形象 無法接受片商理由 陳志寬則說,即使「渺渺」是台港合拍片,但該部電影曾獲新聞局九十四年度輔導金補助四百萬元,站在政府立場,就是希望讓大家知道這是台灣的電影,該公司也應維護國家的尊嚴及國際形象,但這次的退展事件已傷害到台灣形象,因為國際媒體誤以為台灣配合中國退展,但實情並非如此。我駐澳洲經濟文化處雖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強調我方立場,但仍造成負面影響。 陳志寬強調,渺渺一片得到新聞局的輔導金補助,就應尊重我國及新聞局,但該片的國際發行商與台灣澤東電影公司,在退展前均未知會新聞局,政府對此嚴重抗議,無法接受其退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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