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子商店抽查 22件化妝品標示違規
 | | 衛生局表示,有些租箱寄賣的產品外包裝只有手寫標示,雖然寫是減肥霜,但內容明顯為凝膠狀,不是霜類。(記者林相美攝) |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格子趣等租箱寄賣的商店日漸盛行,台北市衛生局抽檢格子商店,22件化妝品標示違規,多為標示不全,例如格子趣東區地下街店一款莎薇護唇膏外包裝雖有標示Camphor(樟腦),但未刊載警語提醒3歲以下幼兒,尤其罹患蠶豆症的幼兒應避免使用,賣家依法最高可處10萬元。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副處長邱怡玲昨天指出,22件違規化妝品以標示不全最多,佔19件,同時涉及標示不全、誇大療效3件。15件產品是個人賣家自行承租格子販售,化妝品多數自行從國外攜入,完全沒有中文標示或未標示來源廠商名稱、地址。 邱怡玲表示,有些產品外包裝即使有標示,也跟內容物不符,例如格子趣寧夏店一款減肥霜,外面以手寫標示減肥霜,但內容物明顯為凝膠狀。格老子創意坊一款Selena&Tiya Rose essence(玫瑰保濕皂),雖為台灣製造,但外包裝充斥英文,易讓民眾誤解為國外產品,外包裝未標示製造廠名、地址、用法、保存方法。 業者均稱已將產品下架或將產品改包裝標示,格子趣東區地下街店表示,賣家要租箱開賣時,均須提供完整的產品標示,包括成分、來源地、出產地必須完全才能販賣。不過,也有業者坦承,有時產品多,難免疏漏。 邱怡玲提醒,化妝品外盒包裝及容器須標示產品名稱、製造廠名稱、地址、進口商名稱、輸入者地址、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許可證字號。選購時切記「二不一要」,不購買來源不明產品、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若有疑慮可撥打(02)27208889轉7105,不合格名單可上網查詢,網址:http://www.healt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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