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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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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東熊︰不修法 馬下台也可能被押

黃︰馬被修理時談司改 當權就變了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中興大學校長黃東熊昨在羈押制度研討會說,馬英九被檢察官侯寬仁修理(起訴)時,聲稱要改革司法,現在掌權就不一樣,他提醒國民黨當局,沒有政黨會永遠掌權,不要掌權就不改司法,如不趕快修改侵害人權的法律,「以後馬英九下台也有可能被收押」。

現行羈押制度 違無罪推定原則

國內刑事法權威學者黃東熊表示,現行羈押制度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如被告不自白就會被收押,前總統陳水扁是最好的例子,其他綠營首長包括: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嘉義縣長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等人都有類似遭遇。執政時不想司法改革,現在綠營已嘗苦果。

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昨天邀請法律學者專家在台北郵政博物館召開座談會,與會法界人士呼籲司法院和法務部應儘速刪除刑事訴訟法第一○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和第三款的「湮滅罪證」、「重罪」等羈押事由,並廢除刑訴法第一○一條之一的「預防性羈押」規定,才能避免侵害人權;對此,司法院和法務部表示已研擬修法中。

前警察大學校長謝瑞智及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黃朝義、黃東雄也指出,現行偵查中羈押期間太長,最多可押一百二十天,應縮短為最長四十五天,也就是以三十天為原則,必要得延長十五天,日本法制可供參考。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芳認為,刑訴法的預防性羈押制度是納粹德國的刑法政策遺毒,帶有濃厚的犯罪鎮壓色彩,應廢止並全面檢討保安處分執行法的「偵查中保安處分制度」,前高等法院庭長翁玉榮和前台大國發所長陳春生等人要求馬政府不該讓司法獨裁,應修法保障人權。

警察大學教授黃炎東則從數據比較德國和台灣羈押原因,他說德國雖也有「湮滅罪證」、「重罪」等羈押事由,但兩者被法官裁准收押比例共約為三%,至於較不具爭議的羈押事由「逃亡」為九十七%,但台灣「湮滅罪證」和「重罪」的裁押比率為四十七%,「預防性羈押」為二十四%,「逃亡」為二十九%,顯見羈押事由不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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