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生女友偷吃 掰遭性侵反涉誣告
 | ■陳俊生女友因偷吃被抓包掰遭性侵。 ( 本報資料照,記者陳奕全攝) |
記者何瑞玲/北縣報導 楊姓妙齡女子與舊識陳男相約PUB敘舊後一夜春宵,隔日楊女返家被男友嗅出內褲有別的男人精液味道遭追問去處,竟掰稱酒後遭友人性侵,事後警方查出是楊女偷吃被抓包掰遭性侵,陳男昨天獲檢方不起訴,楊女則被依誣告罪移轉北檢偵辦。 楊女被查出涉嫌誣告接受警方訊問時,曾稱男友是藝人陳俊生,有眼尖員警也發現,藝人陳俊生載送她到派出所,並在對面騎樓等候楊女接受筆錄詢問。 楊女表示,是男友逼她提告,被檢方傳喚時,也再度辯解是男友要她告;檢方問她男友是誰,她說,男友是公眾人物,不方便透露身分。 楊女第一次在警局接受筆錄訊時,稱與舊識陳姓友人在台北市PUB喝酒後,因不勝酒力遭陳男搭載送回住處性侵得逞。警方約談陳男後,楊女遭陳男來電質疑為何要誣賴他性侵,楊女辯解是男友陳俊生要她告。陳男錄下兩人手機對話為自己澄清,楊女事後也坦承,確實與陳男一夜春宵後,回家被男友嗅出內褲有別的男人精液味道,加上手機留下叫計程車的載送地點,才掰稱遭性侵。 檢警調查出性侵是偷吃被抓包後瞎掰的烏龍案後,昨天偵結,陳男獲不起訴,楊女則因涉嫌誣告,由檢方依管轄區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 陳俊生的前經紀人Timmy人在上海,表示聯絡不上陳俊生,目前也沒有他的聯絡方式,也並不了解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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