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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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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用「不得驗出」騙百姓

◎ 楊平世

國內一直存在著「食品安全問題」,不管是進口的食品也好,國內生產的也罷。而在台灣現行法律權責下,負責把關的仍是衛生署,可是牽扯的單位卻包括生產國內生鮮食品的農委會,負責食品加工的經濟部,負責進口把關的財政部及負責取締走私的海巡署…。相安無事時,各管各的;一旦出事,所謂「跨部會小組」啟動,卻大多各說各話,能推就推。在這種狀況下,關係著民眾最直接「吃」的安全怎麼不會出問題呢?

以這次「中國毒奶」事件來說,食品工業研究所的陳所長稱:「我們的檢測機器HPLC只能檢出二.五ppm。」所以毒奶檢測三聚氰胺標準才會訂在二.五ppm,是合理的。殊不知,三聚氰胺是不可添加在食品中的致癌物質,在中國及台灣已有多名嬰兒長期(只不過一、兩年)喝下這種毒奶已罹患腎結石;說什麼成人吃了只要多喝水就能排出,可是如果一個人也同時吃毒奶製作的奶精、麵包、優酪乳、餅乾及喝玉米濃湯,該怎麼辦?所以說喝多少公斤毒奶、吃多少公斤毒麵包才會罹病之類話語的人,都不是人性的說法;而這種話竟然還會出自所謂「官員」、「專家」的嘴巴,看來台灣同胞只能自求多福!

而且這次「毒奶事件」中,馬政府劉內閣「恰好」在海基、海協溝通後,宣布和香港訂定同樣標準。號稱嫉惡如仇的監察院王大院長,和院內擔任過消基會董事長的監察委員,人民等著瞧瞧您們怎麼辦這個已快跌停板的執政團隊?

如果衛生署的儀器「真」的不夠精密,請行政院給足人力和經費;少開一條路的經費,就可讓衛生署添足設備及人力!

當務之急,是比照處理美國蘋果蠹蛾事件的方式,先把中國所有奶製品及原料禁止進口再說。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教授、前院長,台灣動植物防疫檢疫發展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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